“这档节目你必须参加。”
经纪人趾高气扬地戳着我的额头。
我的母语是无语。
“我不会参加。”
“这档《荒野求生》为期七天,你参加了就能获得一千万片酬。”
我轻嗤一声,安心打坐。
我一生清风道骨,绝不会为五斗米折腰。
“行,那与公司的五千万违约金交出来吧。”
……
“合同在哪?”我淡定开口。
说起来就气。
我林月天生脾气暴不好惹。
于是在师父的提点下,毅然下山,历练三年。
捉捉小鬼,积积功德。
等我回到道观,却被人拦下,问我要门票。
有没有搞错。
我回我自己家。
跟我要门票?
我气得坐在山门前破口大骂!
“我草*****”
等我一觉醒来,已经穿成了这本《娱乐圈我最大》里的同名女配。
一个没有公主命却有公主病的女明星。
林月。
《荒野求生》能看上原身,原因只有一个,就是需要一个噱头。
毕竟原身在其他节目肩不能扛手不能提。
只需要好好剪辑,就能贡献出一大看点。
但是丛林。
我熟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