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事定在下个月,我推了其他的事,陪沈蓉到店里试婚纱。
她进试衣间的工夫,我的手机响了。
「周浩,我刚刚在亿万富豪榜上看到你的名字了。」
一个久违的声音响起,是我前女友陆曼。
七年没联系,她极为兴奋,巴巴地说个不停。
「当初因为你家里没钱,凑不够八十八万彩礼我们才分手的。」
「现在你都是亿万富豪,钱就不是问题了。」
「只要你给我家三千万彩礼,在海市给我买一套三室的大平层,写我一个人的名字,明天我就嫁给你。」
说话间,沈蓉从试衣间出来,一袭白色婚纱,眉眼间喜气洋洋。
她见我在打电话,就在我面前转了个圈,用口型问我:「好看吗?」
我微笑点头。
沈蓉五官端正,带着几分英气,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美女。
跟这两年上赶子往我身上贴的好多女人比,甚至说不上漂亮。
但她最难得的,是独立有主见,陪着我从当初逼仄的民宅地下室,到如今CBD黄金地段的钻石大厦,一路走来宠辱不惊。
你输,我陪你东山再起;你赢,我陪你君临天下!
任何时候,我都可以放心把后背交给她。这,才是可以相伴一生的女人。
陆曼那边半天没听见我回应,有点着急:
「周浩,我知道你这些年一直想着我。你看,现在机会来了。一下子拿出这么多现金,对你来说可能有点困难。这样吧,我给你一周时间,赶紧来把我娶回家。」
七年没见,上来就要三千万彩礼,这脸得有多大?
我一手搂着沈蓉的纤腰,懒洋洋地问:「大姐,您哪位?」
不等对面再说话,我已经把电话挂了,并把她拉入黑名单。
你以为我还是当初的舔狗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