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珣登基前,他的白月光、我的妹妹孟桃入府了。
在我夫君李珣的授意下,府里仆人尊她为太子妃。
李珣为讨她一笑,费尽了心思,什么杂耍的班子,冬日的荔枝,西洋的自鸣钟,流水一样送到她那里。
「珣哥哥,总不能叫我做妾吧?」
她当着我的面,依偎在我夫君怀里撒娇,挑衅地看着我。
「姐姐你看,只要我想,你的东西我都能抢走。」
这十多年来一直是这样的,父亲的疼爱,我夫君的心,她总是能抢到手。
年少爱而不得之人,成了心头那抹白月光。
所以她要什么,李珣都会答应。
自然包括休妻。
可我这太子妃的名头是先帝赐的,不许废弃,还有一纸允准和离的旨意连着凤冠一起给了我。
没有那张圣旨,李珣没办法同我和离。
他要和离,我原是打死也不愿意的。
因为我爱惨了李珣,甚至可以为他豁出命去。
可我的妹妹太心急,害我落水,没淹死我,却害得我失忆了。
我的记忆回到了十岁时,那张圣旨自然也记不得放在哪里了。
十岁那年,孟桃和她小娘还没进府,我的娘亲还没病逝,父亲只有我这一个掌上明珠。
而我,也没有爱上李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