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学的时候暗恋丁煜多年,只是他是朵高岭之花,眼高于顶,不知礼貌而疏离地拒绝了多少追求者。
为了接近他,我时常制造各种巧合和偶遇。
本来鼓足勇气想向他表白的。
结果却偶然听到他室友跟他聊天。
「我觉得咱们系傅芝芝蛮好看的,你说呢?」
而丁煜不过轻笑一声。
「太笨了。」
他说得没错,我是个学渣,他是个学霸。
丁煜在校期间各种大奖拿到手软,是导师眼里的香饽饽、女生眼里的清冷男神。
所以,暗恋也不过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,一直是我不敢宣之于口的秘密。
那时候得知丁煜每周六下午都会去图书馆二层的资料室去自习。
于是我铆着劲儿雷打不动地周六去图书馆,就在他视线五米内刷存在感。
只是我这个人,实在是从知识里吸取不到力量。
丁煜学得很香,我睡得很香……
一直到毕业那天晚上的散伙饭,我酒壮怂人胆,不小心把丁煜推倒了。
第二天醒来后,慌了,扔给了他200块钱,买了连夜火车票就跑了。
两个月后才发现自己怀孕了,做了很久的思想斗争后去找丁煜。
结果却看到他和系花一起有说有笑地在研究生学院报到。
那一刻突然醒悟,丁煜喜欢的是势均力敌的爱情,像我这种蠢笨的人,根本就是他不值一提的笑话。
我一个人哭着约了流产手术,体检完医生却告诉我,如果做手术可能以后就无法再孕了。
于是,我去父留子,当了单亲妈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