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情终于闹到无法缓和的地步。
父母要离婚了。
不过这对我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。
毕竟我已经十九岁,早就成年了。
在法律上根本涉及不到需不需要父母抚养的问题。
况且我独自在外「流浪」这么多年,拥有足够的生活资历和财政自由,回到亲生父母家也不过是走个过场。
他们散了,我也可以回归我以前的生活状态。
法庭上。
我百无聊赖地看着他们争吵。
从性格不合吵到生活琐碎,再吵到财产分割。
法官都被他们吵烦了。
直到吵到孩子的归属问题时,父母才齐刷刷地把眼神投到弟弟身上。
然后各种争论,自己才是最适合抚养弟弟的人。
而我,坐在角落没人理会。
当然,我也乐得清闲,一脸看好戏的表情,手中的魔方转得飞快。
人们一方面震惊我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,一方面又同情我爹妈都不要。
这时,弟弟挣脱父母的包围圈。
小步地跑过来揪住我的裙摆,期期艾艾地问:「姐姐,你来抚养我好不好?」
人们上一瞬还在同情我这个女儿无爹妈问津,下一秒集体问号脸。
父母傻眼:???
法官懵逼:???
我低头,轻哂:「弟啊,我虽然已经成年,可在法律上,姐姐可没有抚养弟弟的义务。」
之后,在父母的黑脸中,我发出意味不明的笑:「除非,父母双亡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