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天,我们在大树下坐了很久。
陈越告诉我,他是个孤儿,是拾荒的爷爷收养了他,靠着捡破烂把他送到了高中。
爷爷年纪大了,拾荒的人变成了少年。
「等我赚够了钱,立马就带爷爷去医院检查身体!」
陈越侧脸汗津津的,眼睛亮得惊人。
他坐的位置离我有点远,他并不觉得捡破烂是件丢脸的事,但他不想弄脏我的白裙子。
「你好厉害啊!」
我托着脸,觉得陈越真的超级厉害,「……不仅成绩好,还能自己养活自己。」
相比之下,我就像家里的米虫。
陈越听完,青涩俊朗的脸上浮起些许羞涩,他挠挠头,不好意思地说:「这有什么,我就是一捡破烂的。」
「可是陈越,你不会一直捡破烂的。」
我看着他的眼睛,认真地说:「我觉得,像你这样的人,做什么都会成功的,唔,那句话怎么说来着?」
拍了拍手,我站起身来,摇头晃脑地背着初中课文:「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,必先苦其心志,劳其筋骨,饿其体肤,空乏其身……」
陈越被我逗笑,他煞有其事地点了点头:「我觉得……你说得很对!」
我和他一起笑,笑完了,又忍不住叹了口气。
「你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。」
我看着他,羡慕极了,忍不住概感慨道:「要是我跳舞也能像你一样,总是得第一名就好了。」
「你已经跳得很好看了。」
看着我的情绪低落下来,陈越笨拙地安慰着我,「……真的,你跳得可好看了!」
「可是跳得好看和跳得好,是两回事啊。」我在他身边坐下,垂头丧气地说,「而且,我跳得也不是很好看。」
陈越急出了汗,他不太擅长安慰人,所以憋了半天,才憋出一句:「没事的,在我心里,你就是第一!」
「你不是忆忆,你是一一!」
回答他的是我一连串的笑声,这个人怎么笨笨的啊,安慰起人来,都像是在讲冷笑话。
陈越肉眼可见地松了口气。
他的皮肤被晒得有点黑,整个人因此显得莫名朴实憨厚。
笑了半天,我终于停了下来。
「一一。」
轻声重复了一遍这两个字,我看向身旁的少年,神色认真道:「陈越,我好喜欢这个名字啊。」
陈越扬起一个羞涩又爽朗的笑,露出洁白的牙齿:「那我以后就叫你一一,好不好?」
夕阳打在他的身上,他的眼神干净澄澈。
我轻轻点头,说了句「好」。